【法规】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创新舟山、开放舟山、品质舟山、幸福舟山的决定
作者:宣传委员 时间:2017-09-19 点击数:
舟委发〔2017〕14 号
附件:2017091938400697.pdf
航海工程学院党总支学习宣贯工作:
1、把《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创新舟山、开放舟山、品质舟山、幸福舟山的决定》舟委发〔2017〕14 号上传到学院网站;
2、根据学校要求把文件学习纳入基层党组织“两学一做”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内容;
3、向学生宣传文件精神,让学生对舟山建设前景充满希望,毕业后投入到建设舟山、服务舟山的热潮中。
通过《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创新舟山、开放舟山、品质舟山、幸福舟山的决定》舟委发〔2017〕14 号文件的学习宣贯,使师生对舟山新区建设内涵有进一步的认识,积极投入到创新舟山、开放舟山、品质舟山、幸福舟山的工作中来。